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3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8-15     发布人:科研处

各单位:
   2023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我院此次可以申报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
   1.优秀青年项目: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优秀青年项目立项后需在2026年12月之前完成研究,不允许延期。
   2. 一般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一般项目立项后需在2025年12月之前完成研究,不允许延期。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3〕27号)(附件2)的相关规定执行。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
   2. 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选题新颖,具有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成果和预期目标指标明确、可考核,兼具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具体申报说明见附件3)
   3. 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 3 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 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三、项目申报
   (一)形式审查
   学院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项目申报书的格式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已获得省直有关部门及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再重复申报。
   (二)项目报送
   1.学院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提交电子稿(附件1)。因申报系统暂未开放,项目申报模板为2022年模板,如2023年有修改,以新版本为准。
   2.本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者将材料电子稿直接提交至各单位,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申报评审后结果报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科研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统一评审、公示后报省教育厅科技处。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在规定时间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开发与科研管理徐乐老师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附件:
   1: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
   2: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3:填报说明

                              科技开发与科研管理处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