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果培育项目负责人、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
按照《关于调整教学成果、科技成果及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的通知》及各项目、团队制定的任务计划,现对2019年立项以来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其中,获得省部级(含行指委)以上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市厅级以上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等奖励的成果培育项目,可免于鉴定。请未达免于鉴定条件的各成果培育项目负责人、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对照《2019-2022年科研成果培育计划》《2019-2022年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提升计划》文件要求及建设任务一览表,相应填写《2019-2022年成果培育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检查表》《2019-2022年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检查表》,以“负责人+项目名称”或“带头人+团队名称”命名,将检查表于10月31日前发至办公邮箱cshkkyc@126.com。
联系人:谢盈盈 18974958523
科技开发与科研管理处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