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9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10-15     发布人:科研处
各单位:
  2019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主要面向我省高等学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教育科研机构的教师和教育科研工作者。
  二、课题申请人必须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和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且尚未正式结项的,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列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不在课题申报指南领域和方向的课题,不予立项。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四、课题研究要有明确的对象和具体的问题指向;课题论证与设计要科学、规范,能够准确界定课题的核心概念;能够准确综述所研究问题的历史与现状;研究内容与目标相匹配并具体化,研究重点突出、思路清晰、方法恰当、计划可行;鼓励跨部门合作研究,共享资源,形成协同创新研究合力。
  五、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成果必须与《申请书》预期成果形式相符,同时,以论文结题的课题要求主持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与主题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重点课题至少有2篇CSSGI来源期刊论文;以著作结题的需提交著作出版物。
  六、本年度计划立项课题40项,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10项,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课题30项,每项资助2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
  七、项目申报
  (一)课题申报要求
  1.与学院“2019-2022年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直接相关的课题,请项目负责人做好申报工作;
  2.思政课部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劳动教育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
  3.其他各单位项目申报数不超过1项。
  (二)形式审查
  学院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项目申报书的格式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已获得省直有关部门及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时间
  学院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提交电子稿(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书各一份)。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在规定时间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开发与科研管理徐乐老师处。

  附件:
    1. 2019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2.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3.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科技开发与科研管理处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