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8年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7-18     发布人:科研处

各单位:
   2018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聚焦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以及重大实践经验总结,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跨学科、多学科交叉融合创新,发挥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着力提升社科研究原创能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贡献力量,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智力支持。
   二、项目设置
   (一)项目名称、面向、任务

   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25湖南智造”高职项目、成果立项项目、基地项目、奖励项目,首次设立社科湘字品牌“985”项目。重点项目的资助额度为4万元,其余项目的资助额度为2万元。
   自2016年起省社科基金增加“2025湖南智造”高职项目,该项目面向高职院校,资助围绕“2025中国制造”和培育“大国工匠”精神等创新主题开展深入研究。2018年省社科规划办继续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设立外语科研项目,按照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单独评审。申报时按语言学(外国语言类)或外国文学学科填写,不必注明申报该项目。
   (二)项目要求
   申报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发展前沿,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跨学科研究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难题,具有交叉性、融合性和较强的学术创新价值,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
   (三)项目申报指南
   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选题要注重强化问题意识、把握正确导向。申报者可参考《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结合湖南实际,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兴趣进行选题。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6个学科,具体分类如下: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军事学。项目申请书学科分类的填写,须从以上26个一级学科中选择(不要填写到二级学科)。语言学分中国语言和外国语言研究方向,艺术学分美术类和音乐及其他类研究方向,在填写学科类别时,须加括号具体注明,如“语言学(中国语言类)”“语言学(外国语言类)”“艺术学(美术类)”“艺术学(音乐及其他类)”。跨学科研究课题以“靠近优先”为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四)项目申报人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青年项目、成果立项项目申报人除外),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关系应在本省(兼职人员除外)。申报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青年项目,负责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不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含)学位人员,须由2名正高职称同行专家推荐。成果立项项目根据研究成果质量取舍,不受年龄、职称、学位等条件限制。项目组成员或推荐人须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工作关系在本省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为切实提高申报质量,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2018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省社科基金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3)被撤销、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销、终止的省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坚决杜绝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
   (一)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院内申报项目评审。
   (二)形式审查
   学院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项目申报书的格式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已获得省直有关部门及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再重复申报。
   (三)内容评审
   学院组织评审专家根据本通知规定的项目任务、项目要求等内容,对项目进行择优遴选。
   (四)项目报送
   1.学院申报截止时间为: 2018年8月24日提交电子稿(申请书、活页各一份)电子稿经科研处审核合格后按规定进行网络申报,并提交纸质稿。
   2. 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需提交《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2018年7月修订版 7份、项目设计论证活页6份。
   申报西部项目、“2025湖南智造”高职项目、社科湘字品牌“985”项目、基地项目、奖励项目,需通过《湖南社科规划网》“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网络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sk.rednet.cn)。还需提供2份纸质版《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在规定时间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开发与科研管理徐乐老师处, 不接受个人申报。学院社科基金申报QQ群:755679401。
   注:详细内容见 http://sk.rednet.cn/c/2018/07/04/4671024.htm
   附件:
   1.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2.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3. 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4. 2018年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院内部申报名额 

 

                              科技开发与科研管理处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