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统计2016年下半年科研成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12-22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各单位及教师:
为做好学院科研成果统计以及2016年科技统计年报工作,科研处将对2016年半年获奖成果、已结题的科研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教材、知识产权、科技交流等进行统计,并对其中的优秀科研成果根据院科〔201645号文件进行奖励。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人员在2016年7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获奖成果、已结题的科研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教材、专利等,以表格的形式进行汇总,2016年12月31日前,连同相关原件、复印件送交科研处。在截止日期前还未出来的成果可以先填写表格,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补充过来。相关表格请见附件。
1.获奖成果
只统计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院在岗教职工排名为前五位的成果。奖励及鉴定文件、证书等均以政府法定职能部门公章为准。
具体包括:
(1)国家级奖励成果(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社会科学奖、国家教学成果奖);
(2)省、部级奖励成果(省级科技进步奖、军队科技进步奖、省级社会科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
(3)市、厅级奖励成果(市科技进步奖、市社会科学成果奖)。
2. 已结题的科研项目
2016年7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已结题的纵向、横向和院级科研项目进行统计。请注意:纵横向课题凡排名在前五位、院级课题凡排名前三位的参加者均可参加统计。
3.论文
论文必须署有学院名,且以学院教职工为第一作者在非正式出版的刊物(无刊号)或非法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统计。
属于以下情况的论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在Science和Nature 杂志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被《SCI》、《EI》、《ISTP》、《SSCI》收录的论文;(注:ISTP上发表的论文只统计不做奖励)
(3)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科学》上发表的论文;在国外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英文国际会议论文(正式出版物,未检索);
(4)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中国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论文;全国三大文摘杂志(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国高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
(5)中国高教学会、中国职教学会等国家级专业学会组织评为一、二、三等奖的论文;省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或省级学会组织评奖的获一等奖、二等奖的论文。
4.著作与教材
著作与教材必须公开出版,单位须署学院名,且以学院职工为第一主编或专著。已出版的专著或教材须提供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及版权信息页),且每本书只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即可。请注意:教材的第一主编或专著的第一作者须提供原件一本。
5.知识产权
申报知识产权奖的知识产权所有者须为学院、第一发明人或版权人为学院教职工,证书及申请手续齐全。包括经国家专利局及其派出机构登记并确认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并请提交相关复印件。
 
今年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稿同时报送方式,每位老师需到科研管理系统网站中填报自己的科研成果。
登录方式:
1.先登录学校官网http://www.cavtc.cn/,然后在导航栏点击“学术科研”,进入科研处网站,再点击导航栏里的“科研管理系统”。
2.院内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网址为:
登录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为各位老师的职工编号。登录后请及时进行密码修改并保管好自己的密码。本次填报时请各位老师检查下自己2016年及以前的科研成果是否都已经全部统计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如果没有,请补充完整。从2017年开始,请各位老师取得科研成果后及时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不再纸质填报。科研管理系统的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8。
联系人:张婧
联系电话:13974939451(69451)
 
 
                                                             科技开发与科研管理处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