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院级科技发明创新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12-22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各单位:

据《< 关于下发科技发明创新成果鉴定与奖励办法>的通知》(院科〔2016〕16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开展院级科技发明创新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程序
本次评奖采取各单位推荐的办法,请各单位按照科技发明创新成果奖评奖有关规定组织推荐申报。
1.教职工向所在单位(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科技发明创新成果鉴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各单位对个人提交的申报书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是否同意推荐申报的意见,报科技开发与科研管理处;
3.科技开发与科研管理处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4.科技开发与科研管理处将专家评审意见汇总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并给出评奖等级建议;
5.院长办公会审定。
二、提交材料要求
1.提交的材料主要有:
(1)《科技发明创新成果鉴定申请表》一份;
(2)成果的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2.上述材料均用A4纸张打(复)印装订,用档案袋或文件袋装好,并将成果鉴定申请表封页复印后贴在纸袋正面
3.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交科技开发与科研管理处
4.申请材料年限:2012年1月1日以来所产生的科技发明创新成果。
三、受理时间
请各单位及时完成推荐申报工作,在2017年3月1日前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送至科技开发与科研管理处,并将《院级科技发明创新成果鉴定申请表》和《院级科技发明创新成果鉴定申报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办公系统。
联系人:张婧
联系电话:13974939451(69451)
四、其他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技发明创新成果鉴定的推荐申报工作,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择优推荐。
2.不受理任何个人申报材料。
 
 
 
科技开发与科研管理处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