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对院级科研项目进行结题评审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5-12     发布人:科研处

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对院级立项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的研究质量,根据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院科〔2018〕100号)、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院科〔2022〕81号),决定对立项且到期未结题的院级科研项目(见附件1)进行集中结题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凡立项且到期尚未结题的院级科研项目。

二、评审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结题各项材料电子稿,并向科研处提交有关结题申请材料纸质稿。结题申请材料中反映的研究情况、评价阶段中的研究成果需真实客观。结题申请材料包括:

  1. 主件材料

    1.《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2.《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研究报告》

    3.公开发表的论文、教材或专著;

    4.其他应用成果(若无,可不提供)。

    (二)附件材料

    1.项目开题论证书(提供电子稿即可);

    2.验证项目成果推广效益的有关附件和其他佐证材料(若无,可不提供)。

    三、免于结题项目

    项目免予结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项目研究成果获国家级奖、省部级评奖的。奖项包括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教学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及省级哲学社会科学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等;

    (二)在项目研究期内,以该项目为研究基础申请获市厅级及其以上级别立项的;

    四、评审安排

    1.电子材料上报的截止日期为5月30日。请按附件内格式进行材料提供,先提供电子稿,待科研处结题审核通过后,根据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2.科研处将在收到结题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并及时向各项目组反馈审核结果,通告本次项目评审情况。

    3.所有文件电子档(具体格式见附件)请于上报材料截止日期前发送至科研处徐乐老师办公系统或QQ邮箱(26756532@qq.com)。

    五、注意事项

    1.在规定期间内未报送结题申请材料的,视为未正常开展研究,科研处将予以取消。

    2.对填报内容严重失实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确认,将给予通报批评,撤消项目。

    附件1:院科〔2018〕100号《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2:院科〔2022〕81号《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3: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院级课题结题材料

     

     

     

     

                                              

    科技开发与科研管理处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