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2年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10-04     发布人:科研处

各单位:

2022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关于十四五时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部署,胸怀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基金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提高项目质量、培育精品成果、擦亮字品牌、建强社科湘军,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有力思想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

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跨学科研究要聚焦复杂环境条件下的发展难题,力求具有文理交叉、多学科融合集中优势攻克难题的重要创新价值。申报者应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研究重点参考选题》(附件3)进行选题,并须填写选题序号;也可以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附件4),结合湖南实际,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进行选题。课题要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具体的问题指向,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涉及学科

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涉及以下学科: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教育学、艺术学、体育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管理学等。

项目申请书学科分类的填写,须从以上一级学科中选择(不要填写到二级学科)。语言学分中国语言和外国语言研究方向,艺术学分美术类、音乐及其他类研究方向,在填写学科类别时,须加括号具体注明,如“语言学(中国语言类)”“语言学(外国语言类)”“艺术学(美术类)”“艺术学(音乐及其他类)”。

跨学科研究课题以“靠近优先”为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四、项目类别

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设“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重点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冷门绝学项目、西部项目、基地项目和奖励项目等9个类别以及外语联合项目。

外语联合项目:2022年省社科规划办继续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设立外语科研联合项目,按照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单独进行评审。申报时按语言学(外国语言类)或外国文学学科填写,不必注明申报该项目,立项资助经费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直接拨付项目所在单位。

我院可以申报的项目类型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外语联合项目。

五、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工作关系须在本校(兼职人员除外)。

申报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申报青年项目,申报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因出国学习、挂职锻炼、支边支教、重大疾病、生育子女等特殊情况,在2020-2021年未申报青年项目的,经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37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申报限定

为切实提高申报质量,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项目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

2.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的,同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3.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4.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七、资助额度和经费预算

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4万元,其余(含一般、青年、后期资助、冷门绝学、西部、基地、奖励)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外语联合项目资助额度为1.5万元。

申请书“四、经费概算”中“直接费用”科目1-8项的合计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50%,间接费用项目资助金额的50%填报。具体见《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5)。

八、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请务必从本通知附件下载相关申报表及汇总表。申报人须如实、规范填写相关数据,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请于10月20日前提交申请书(附件1)、活页(附件2)电子版,由各单位审核审核后统一报送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3.电子文档命名为申报人姓名+申报类型+申报题目申请书(活页)。

4.电子文档经科研处审核合格后按规定提交纸质稿。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在规定时间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开发与科研管理徐乐老师处。

注:详细内容见https://sk.rednet.cn/content/2022/09/27/11877437.html

附件:

1.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2.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3.2022年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重点及参考选题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

5.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科技开发与科研管理处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