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长沙市科技项目评审(评估)专家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3-04     发布人:科研处

各单位、各位专家:

根据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长沙市科技项目评审(评估)专家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的通知》,为提升长沙市科技项目立项与验收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更好的服务长沙科技创新高地建设,“长沙市科技项目评审(评估)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领域专家,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家申报条件

专家分为产业技术、战略管理、金融及财务类3种类型,专家入库时应满足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记录;

2.能够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独立、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工作职责;

3.熟悉相关科技活动的特点、规律、现状、需求、趋势、动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规则,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能够胜任相关科技评审(评估)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在全球有较高影响力的专家等不在此限。

(二)专业条件

1.产业技术类专家条件。主要涵盖从事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推广和产业创新等方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包括: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博士后出站并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作为项目(课题)第一负责人承担过验收通过的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主要获得者(排名前3);获得专利金奖或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的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的技术主要负责人;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在本产业技术领域获得过国际专利、奖项的优秀海外、境外人才。

2.战略管理类专家条件。主要涵盖从事规划、发展战略、政策研究、决策咨询、行政管理、企业战略管理、项目管理、科技伦理治理等方面工作,熟悉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政策和规划的管理人才。具体包括:

省级以上智库或咨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分析师;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省属以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高级行政管理人才;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的主要负责人或首席专家;科技类社会团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行业协会学会的主要负责人;科技型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的高级管理人员;科普传播、创作或科普活动组织的科普基地负责人;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人。

3.金融及财务类专家条件。主要涵盖从事财务核算、审计的专业会计人员和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的战略分析决策的管理人才。具体包括:

熟悉科技经费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5年以上;在银行、证券、股权、信托、保险、融资租赁、融资担保、资产管理、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从事具备5年以上的创业投资、银行信贷或上市辅导工作经验。

二、操作说明

本次征集采用网络在线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操作如下:

(一)填报网址入口

登录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官网(http://kjj.changsha. gov.cn),点击“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图标(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找到“专家登录”。系统暂未开通手机客户端,请使用电脑登录。

(二)系统填报

1.新申请入库专家

凡申请进入专家库的专家,均应先在系统注册,并按规定完成网上相关内容的填写,及上传个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附件材料。填写内容真实可靠,如有失实,申请人承担相关责任。

如注册过程中提示手机号有重复,请使用本手机号码+短信验证码直接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内容填写。

2.原在库专家

新建专家库是原有专家库基础上的优化重建,原在库专家也需要重新更新审核(状态将统一恢复为“未提交”)。

原在库专家,请进入信息系统界面,在图标中点击“专家登录”,输入个人手机号码+短信验证码登录系统,点击“个人信息维护”,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附件材料后提交。如不能正常登录,请联系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立项论证部 0731-82842008

填报工作完成之后,点击“提交”,专家状态变为 “专家预审中”。

(三)信息审核

系统提交信息之后专家信息状态将变为“专家预审”状态,由长沙市科技局统一对其进行专家预审。请专家严格对照征集条件,在系统中提交完整的入库申请材料。

长沙市科技局将对提交的所有专家名单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将拟入库专家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库。

三、征集时间

专家库实行常年受理入库申请,定期集中审核的方式,于每年6月、12月集中对专家的入库申请进行审核、公示。

四、有关要求

1.专家信息是遴选专家的主要依据,为保证精准选用专家,提高评审质量效率水平,请各位专家务必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地填报信息,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审核将不予通过。

2.专家库的征集、信息管理等相关工作委托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实施。

科技开发与科研管理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