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1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1年湖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高职专业教学标准专项、高职创新创业就业专项和高职高专英语专项项目。
1.重点项目:选题(见附件1),申请人不得变更研究题目,不得添加副标题,不得自行命题。学院限申报1项。
2.一般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结合教育教学改革需要自主选题。学院限申报9项。对获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的团队、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试点赛或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指导教师、第一批和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一等奖教师各奖励立项1个一般项目(名额单列,不占学校申报名额)。
3.高职专业教学标准专项聚焦专业教学标准开展研究。学院限申报3项。
4.高职创新创业就业专项由各高职高专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者申报。学院限申报1项。
5.高职英语专项项目研究聚焦英语教育教学改革领域,申报与管理、经费标准参照一般项目实施,经费由高等教育出版社资助。学院限申报1项。
二、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应聚焦湖南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着眼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点关注贯彻国家和湖南省职教改革方案、开展职教高地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创建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健全湖湘特色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和标准体系、推动中职楚怡德育工作、开展“楚怡”职教精神研究、特色高水平专业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发展、加强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推动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新型教师队伍建设、开展技术创新与服务、加强创业就业与职业培训、提升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推进继续教育规范发展、扩大职业教育宣传影响、加强劳动教育等方面。
2.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一般项目选题。鼓励不同单位合作申报重点项目或合作研究具有共性的选题,鼓励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开展项目研究。已立项和获得过支持的其他省级科研项目、自科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立项。
3.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可开展省级专业教学标准建设研究。各高职高专院校特别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学校、省卓越高职院校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学校专业带头人积极开展省级专业教学标准专项研究。
三、申报对象
1.项目主要面向湖南省省级以下教育行政部门、职教研究机构和职业院校。
2.项目申报负责人以一线骨干教师和教研人员为主,具有较强的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能力,以及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主持或参与过有关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1年12月31日后出生)。
3.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且不得同时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参与的研究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项目负责人)。
4.已主持2019年、2020年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2016年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不合格的负责人,本轮不能申报。
四、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应聚焦湖南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着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重点关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建设、特色专业群建设、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与教育教学改革、课程体系建设、教师队伍能力提升、教学质量监测与诊改、推进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实习实训与创新创业、职业培训与终身教育、社区教育、职业教育信息化、职业教育宣传等方面。
2.各单位可根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选题表,确定项目选题,未在选题列表中的选题一般不予立项。鼓励不同学校合作申报重点项目或合作研究具有共性的选题,鼓励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开展项目研究。已立项和获得过支持的其他省级科研项目、自科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立项。
五、申报程序
请各单位在2021年10月21日前将本单位的所有申报书(仅需电子稿)报至徐乐老师办公系统。不接受个人申报。
附件:
1:2021年湖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选题
2:湖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表
3:2021年湖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院内部申报名额
科技开发与科研管理处
2021年9月30日